摘要:卫生局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鉴定结果得出是医院的责任,那不光需要其对死者家属进行经济赔偿,有关部门也会根据鉴定结果和法院判决对医院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山东济南60岁女子魏某在济南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一场眼部手术后,当晚出现胸闷、憋喘等症状,被送往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抢救,第二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爱尔眼科医院对魏某使用药物“甘露醇”过量致其死亡。3月23日,济南市卫生局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关于“甘露醇用药过量”这一说法并不准确,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建议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3月22日,死者儿子景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愿意做尸检,并打算于3月27日对眼科医院提起诉讼。3月23日,爱尔眼科医院院长表示,支持死者家属走司法程序,明确死者致死原因,绝不逃避责任。死者儿子景先生称,母亲之前因为眼底出血等症状,曾于2016年10月8日、2017年2月21日,两次到爱尔眼科医院进行手术,此后时常出现头疼、呕吐等状况。2017年3月13日,母亲第三次到该眼科医院进行手术。当日晚,母亲感到胸闷不适,被送往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抢救,3月14日因心力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景先生出示的一份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开具的《死亡记录》显示,死亡原因为急性心力衰竭、呼吸循环衰竭。景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事后他到山大二院急症室向某一医生打听导致心力衰竭的原因,被医生告知是“典型的甘露醇用药过量致死”。针对死者家属的这一疑惑,济南市卫生局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关于“甘露醇用药过量”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的相关医生也表示从未有过这一说法。要明确死者致死原因,需要对死者进行尸检,家属对用药量、治疗过程的诸多疑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建议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济南爱尔眼科医院李姓院长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当日,患者眼部手术结束十个小时后,向医生反应胸闷不适,医生对她进行检查,服用了速效救心丸。待其情况好转后,建议她转院至综合医院,离院时间为晚上10时许。次日上午11点左右,获知患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死亡原因是心源性休克,即心力衰竭。此后,死者家属来眼科医院要求赔偿。李姓院长称,事发后自己马上建议家属做尸检以及医疗事故鉴定,得到明确证据,并鼓励死者家属走司法程序,同时当场与家属一起将死者病历封存留作证据。希望通过积极举证,来确定和区分责任,绝不会逃避应负的责任。
卫生局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鉴定结果得出是医院的责任,那不光需要其对死者家属进行经济赔偿,有关部门也会根据鉴定结果和法院判决对医院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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