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压的高低划分,电压等级一般划分:
1:安全电压(通常36V以下);
2:低压(又分220V和380V);
3:高压(10KV-220KV);
4:超高压330KV-750KV;
5:特高压1000KV交流、±800KV直流以上;
其中我国规定安全电压为42V、36V、24V、12V、6V五种。交流电压等级中,通常将1kV及以下称为低压,1kV以上、35kV及以下称为中压,35kV以上、220kV以下称为高压,330kV及以上、1000kV以下称为超高压,10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
直流电压等级中,±800kV以下称为高压,±8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
扩展资料:
电压等级选择
总的原则是技术上先进可行,运行上经济合理。具体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①尽量减少配电网的电能损耗,做到经济合理;
②与配电网的改造工作相结合,要便于整个配电网的发展,保证配电网的运行灵活与安全可靠;
③要以发展的观点确定适当的电压等级,以适应配电网负荷密度的增长趋势,并防止日后改进工程上的浪费;
④设备供应与制造技术上的协调性和可行性。
由于供电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原因,有些国家或地区形成过多的非标准的供电电压等级的局面,造成:
①电压管理复杂,影响供电质量;
②联网运行、统一调度困难,配电网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降低;③增加了配电网电能损耗,降低了运行的经济性;
④设备品种和规格过多,难以实现产品标准化和规格化,阻碍了设备制造技术水平的发展,影响了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消除这些弊端的主要措施是在正确选择供电电压等级的基础上,制订供电电压等级的国家标准,结合配电网的发展和改造,淘汰非标准供电电压,并进而简化电压等级,减少变压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