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爱以“领导”自居,私刻公章
据检方介绍,王某是镇江市某林场护林员,此人虚荣心较重,平日与人交往中,多以单位领导身份自居。而为了在社会活动中显摆自己,王某还私下刻了四个公章,分别是“镇江市森防大队”、“镇江市农林委林业处”、“镇江市森防大队办公室”及“镇江市森防大队财务专用章”,此外还有三个虚假身份的私章。到案后王某交待,这些单位和个人都不存在,是他为自抬身价而伪造的。更荒唐的是,有了公章后,连他自己对镇江市森防“大队长”身份都确信不疑,时间一长竟逐渐入戏,且着手聘用工人来帮助其做森林防火的工作。“事实上,这些情况王某的单位都不知情”,检察官告诉记者,王某以镇江市森防“大队长”身份招募来的工人,更是被蒙在鼓里。
编造工程项目骗了数万元
可是问题来了,招来了工人,就要按时发放工资。然而,虚构的身份、虚构的机构,哪来的经费发放薪水呢?这让王某如坐针毡。终于,他找到了对象,把目光锁定在 了身边的朋友郭某和汪某。
检察官介绍,往日里,王某不时向郭某和汪某炫耀自己的镇江市森防“大队长”身份,号称能帮人安排工作、协调工程,对此两人深信不疑。一日,郭某请王某帮他找点事情做。王某随口编造了两个工程进行试探,谎称镇江大学城旁边要把树锯掉重新栽树,还把郭某带到大学城那里实地考察。王某称这些树价值超过20万,只要郭某缴纳工程保证金、砍伐证和保险费约15000元,就可以施工,工程结束后再缴纳尾款5000元。郭某果然上钩。
此外,王某又以镇江市森防大队将建办公楼,承诺将传达室和围墙的工程交给汪某,以收取工程保证金和管理费名目,累计从汪某处骗得人民币11800元。
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告诉记者,审讯中王某交代,尽管王某虚构身份、私刻公章屡屡行骗,但一度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触犯法律、危害社会,还狡辩称这么做是为了筹集资金给他招募来的工人发工资,其间甚至还不以为然。“后经办案检察官悉心法治教育,王某才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必须深刻反省并接受法律制裁。” 在检察院将王某公诉至镇江润州法院后,近日镇江润州法院依法判处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尚未追缴到的赃款人民币26250元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