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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西篇】江西出台“46条”重金揽才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章娜 实习生王智刘燕侠报道:3月30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召开的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46条具体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引进院士,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和300万元安家费。一系列引才实施意见,将为我省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提供政策保障。

改革人才管理体制

聘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不受工资总额限制

高层次人才或引进的特殊、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直接办理进人核编和上编手续。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建立自主决定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鼓励用人主体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或聘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人才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

健全人才引进机制

引进院士给予300万元安家费

对引进的院士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和300万元安家费,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给予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优先入选我省“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给予300万元到5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为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开通职称“绿色通道”

开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和聘任“绿色通道”。有突出贡献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机制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单位待遇

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成果利益分配机制。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保障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离岗期间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保承续等方面的权利。

鼓励科研人员在岗创业。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健全人才向一线流动机制

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自由落户

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允许部分职位面向本市、县(市、区户籍人员定向招考。

对条件艰苦偏远乡镇基层一线人才进一步倾斜,帮助解决住房、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问题,放宽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或就业的人才,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并享受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

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高层次人才子女读书可自主择校

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加强人才公寓建设,优先解决引进人才的过渡性住房问题。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体检、就医等优质服务。支持人才购买相关商业医疗保险。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经认定为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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