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频网站会员的“坑”有多深?(网上中国)
不少视频平台付费会员,正为落入会员权益大打折扣、消费受迫且不透明的“坑”中而苦恼。 徐骏作(新华社发)
“买了视频会员,还有15秒电影推荐广告”“有的影片,会员观看还要另付费”“自动续费按钮非常隐蔽,一不留神就自动开启好几个月”……在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的“视频网站会员服务调查问卷”活动中,网友们纷纷开启“吐槽模式”。不少购买会员的用户落入了视频会员“含金量”不足、消费者权益难保障的“坑”。
专属广告扑面来
形式总耍新花样
“我买会员不就是为了屏蔽广告吗?但买会员之后,片头、文中依然有广告出现。”上海的李先生是一名“追剧迷”,本想着办完会员踏踏实实追剧,没想到依然有广告侵扰。
实际上,虽然视频网站大都打着“免广告”“会员跳广告”“VIP可关闭广告”的噱头,但仅仅能免去或跳过正片播放前的广告,并不能真正将广告“拒之屏外”。
有的广告穿上了VIP的“马甲”,摇身一变成为“会员专属”。“购买会员后,视频开头还插入一个VIP专属推荐,必须要手动关闭,否则就会一直播放。”黑龙江的贾女士对爱奇艺视频的做法十分不满,“如果自己点击才能关闭广告,这还能叫免广告吗?”而且,“前情提要”“下期预告”等时段也成了广告泛滥的“重灾区”。
层出不穷的“变种”广告,更让人防不胜防。记者通过体验发现,一些热播剧在播放途中会突然演起“小剧场”。这种被业内称为“创意中插”的广告,由剧中原班人马出演。在此基础上,还衍生出了“进度条”、“压屏条”等多种广告形式。
浙江消保委的问卷结果显示,“免广告”是用户购买会员的主要原因,占比达83.3%。但71.04%的用户表示,在购买会员后,看视频时还会经常遇到广告。
网站吃相不好看
会员权益缺保障
买了会员,不仅广告免不了,而且也不能“大片随意看”,好片子还得另付钱。数据显示,多达76.15%的用户遇到过“会员还需付费购买”的问题。
“购买会员后,一些片子仍需单独付费。”北京的高女士先后购买了腾讯视频等多家视频网站的会员,但她发现不少院线新片和经典老片都需要单独缴费才能观看,费用1至10元不等。
有时候,付费观影甚至还有“附加条款”。“不少影视资源要求用户在48小时或者固定时间内看完,过期后再观看又需要再次付费。”对此,高女士表示,“这挺不合理的,相当于我花钱只买了短时间的浏览权。”
记者发现,为诱导用户“自动续费”,有些视频网站在购买页面设下了“障眼法”。比如,打开优酷视频会员资格购买页面,系统会默认勾选“连续包月VIP”选项。腾讯视频、爱奇艺视频的“非自动续费”则隐藏在“自动续费”之后,向右滑动选项才能看见。
不仅如此,会员用户若想取消“自动续费”,也必须通过重重“迷魂阵”。以优酷为例,用户“个人中心”页面上“立即续费”按钮十分显眼,“取消自动续费”选项却不见踪迹。记者大费周折后发现,在视频网站上开通的“自动续费”,却要通过“微信支付”等相应的支付平台才能取消。
视频网站“说话不算数”,也会让会员“吃哑巴亏”。热播剧《鹤唳华亭》原本承诺每周更新6集的会员专享集,优酷却突然称由于“介质原因”某一周只更新了3集,后来又紧急“加更”至每周8集。
服务协议“留一手”
行业监管应加强
“免广告”名不副实,“自动续费”陷阱重重,会员观影遇“二次付费”,作出承诺却出尔反尔……视频网站套路深,正因其在会员服务协议中“留了后手”。
记者发现,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协议中的不少条款很霸道。比如,“腾讯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您继续使用腾讯提供的视频服务,则视为您已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修改”“爱奇艺有权基于自身运营策略单方面决定和调整VIP会员服务内容” ……
视频网站在协议中为自己留下充分的解释空间,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民分析称,视频会员服务协议多属于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在格式合同中存在明显加重对方责任、减轻和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那么该条款应视为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指出,如果视频因介质问题等不能如期上线甚至“有头无尾”,很明显属于违约行为。这种情况,视频网站应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及时履约、赔偿。
尽管视频网站在会员服务协议中对“广告特权”有详细规定,但“会员免广告”等宣传语依然可视为向消费者作出的服务承诺。李伟民认为,如果不能履行这些承诺,视频网站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获得会员费的3倍赔偿。
然而,会员权益遭受的损失跟维权要支付的成本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大多数会员的权益受侵害时,除了抱怨之外别无他法。对此,张德志说:“国家正在大力推行集体诉讼制度,消费者协会也在积极推进这方面的工作。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个体维权成本得以降低,消费者权益也能得到进一步保障。”
“着眼未来,相关部门应强化对于视频网站的监管,尤其在会员协议合规性、服务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宣传词句是否容易被误解等方面加强审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屈向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