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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误解,您有必要知道

信用卡诈骗罪的误解,您有必要知道。

现在透支信用卡的有很多人,有些人透支透支着就怕自己会不会透支多了还不了构成犯罪,所以今天我们有必要对信用卡诈骗罪做必要法律理解,希望能够让我们身边的人了解这类知识。

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并没有具体指出逾期金额多少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但又一个描述的是"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那信用卡逾期多少才会被认定为属于"数额较大呢"?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高法院这个文件的解释,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说从2018年12月1日之后,因为信用卡恶意透支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万元以上。而且从实际的司法案例来看,这里所谓的5万块钱,指的是同一家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5万元,而不是所有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超过5万。

所以只要你的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没有超过5万块钱,那就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逾期超过5万也不一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可能很多朋友觉得信用卡逾期超过5万元是不是都属于信用卡诈骗罪呢?实际上这是大家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误解。

至于信用卡逾期会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恶意透支",只有信用卡是恶意透支造成的逾期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而所谓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的行为。

也就说判定信用卡逾期是否属于恶意透支有3个前提,一个连续逾期超过3个月时间,二个是经银行催收2次仍然不偿还,三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逾期3个月和银行催收2次这个很好理解,比较难判断的是持卡的人逾期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如下: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只有符合上面这6条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才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但是在大家信用卡出现逾期之后,只要大家不要刻意躲避银行的催收,不要刻意转移或藏匿个人财产,而是积极配合银行协商还款,并且每个月或多或少都还些钱进去,那就不会构成恶意透支,这样即便信用卡逾期金额超过5万也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关于信用卡诈骗, 您有什么看法呢, 欢迎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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