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在京港澳高速安阳服务区内,一辆黑A牌照的重型平板挂车上载着私自改装的货箱,导致货箱超出车尾近三米,放大号、尾灯均不能正常发挥效果,民警发现后对其进行处罚,并引导至就近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当日17时许,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民警陈红彬、辅警李雪峰在安阳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了一辆黑AU 6**、湘A**挂的重型货车,半挂车上自制一严重超长的货箱,民警核查后发现该货厢每侧超出20厘米、超长近3米,车的尾灯、车牌号、放大号都被遮挡。
民警在距离车尾三米的地方蹲下,还是看不到放大号和车尾灯,这是明显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对其没有放大号的行为进行罚款200元,对其超宽超长的行为,罚款200元、记1分,并自安阳南站引导下路,责令其就地消除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