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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未消费“被威胁”是一种赤裸裸的“霸王行径”

11月23日,福建厦门一导游威胁游客“信不信让你走不出鼓浪屿!”游客称因未消费引导游不满。25日,鼓浪屿管委会通报称取消2名导游带团资格,并对诱导消费立案调查。(11月26日《澎湃新闻》)

仅仅因游客未消费,这名导游就以“信不信让你走不出鼓浪屿!”加以威胁,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霸王行径”。同时,这也充分暴露了一些地方的旅游市场“强制购物”现象已是乱象丛生,是到了该治理的时候了。

近年来,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导游“强制购物”的事件屡有发生,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饱受社会诟病。但由于绝大部分游客在遭遇“强制购物”之后,往往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既不维权,也不举报,致使一些“黑导游”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导致旅游市场“强制购物”乱象屡禁难止。

为此,国家旅游局曾发布警示和提醒:第一,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提前做好准备,通过网络等渠道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第二,低价旅行团往往在行程中安排过多的购物活动,这样的旅行团不能保证旅游品质,旅游者需谨慎选择。第三,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对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要做出明确约定。第四,行程中,游客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及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对商品的价格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不要贪便宜。第五,游客应警惕以“冒充富豪”、“企业赞助”、“店庆促销”、“攀老乡”、“祈福避祸”为噱头的购物陷阱,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可以说,国家旅游局的“警示”和“提醒”是够全面、够详细的。

但笔者以为,国家旅游局警示归警示,提醒归提醒,要真正有效遏制旅游市场“强制购物”乱象,打击“黑导游”的嚣张气焰,还需下“重典”整治。首先,立法要尽快。旅游法应尽快出台并完善相关细则,不妨把重心放在打击强制交易和非法获利上,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旅游市场,规避“强制购物”旅游乱象。其二,监管要到位。监管部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织密监督网,对那些违法违规的“黑导游”绝不姑息,露头就打,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其三,处罚要跟进。对“黑导游”不妨采取“最严处罚”,如设立“黑名单”,或采取“高额罚款”,加大其违法成本,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

当然,游客还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游客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理性消费。一旦发现“黑导游”有“强制购物”行为,就应积极大胆举报,以维护自身旅游权益不受损害。

笔者相信,只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就一定能打击“黑导游”的嚣张气焰,从而有效地遏制旅游市场“强制购物”乱象,还旅游市场一个正常、有序、良性的旅游消费环境。*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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