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琐事持尖刀杀害同住一楼的邻居,并将尸体藏于冰柜内,随后用钢锯及尖刀分尸继续存放于冰柜中……
这不是在拍电影,而是真实发生在抚顺市望花区乐园社区某超市内的一幕。
日前,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张连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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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连顺与被害人王志强系邻居关系,被告人张连顺系肢体残疾人。被害人王志强日常存在欺负邻人的情况。2018年10月28日22时许,被告人张连顺在其经营的抚顺市望花区乐园社区某超市内,因被害人王志强(男,卒年52岁)向其索要香烟发生口角,张连顺持尖刀扎刺王志强左颈部一刀,致王志强倒地,后张连顺骑到王志强身上,按住王志强肩部及手臂,直至王志强死亡。张连顺将王志强尸体藏于超市冰柜内,并于2018年10月29日23时许使用钢锯及尖刀,分尸装在纸箱及塑料袋内继续存放于冰柜中。经鉴定,被害人王志强系被他人用带刃刺器刺扎左颈部,造成左锁骨下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之后尸体又被冷冻且遭锐器(刃器,及锯等)切割分尸。被告人张连顺于2018年11月1日20时许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
被告人张连顺和被害人王志强是同住一楼的邻居,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张连顺将邻居残忍地杀害并分尸藏于冰柜中呢?从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中可以看出,案发当日被害人向其索要香烟发生口角只是冰山一角。
张连顺称,他从2015年开始经营超市,王志强总到超市买东西,“后来他向我借过两回钱,一回三百,一回五百,我跟他要过钱,当时他手里没钱,过几天他把钱还我了。从那之后他每次喝完酒就到超市门口骂我,认为我不讲究,不应该管他要这点钱。还有一次他喝完酒在他家6楼往我超市棚子上扔石头,把我家超市棚子砸坏了,他喝完酒骂过我很多次,我都忍着了,从来没跟他吵吵,十天前左右,他又向我借钱,要1000块钱,我说没那么多,我不借他就急眼,最后借了他800元,直到现在他也没还呢。”
张连顺回忆,案发当日晚10点多钟,王志强进店买烟,像是喝酒了,两人因为借款800元钱的事发生口角,“我从柜台里拿出一把带尖的菜刀,走到他跟前,把菜刀送他面前,我说‘你杀了我吧。’他说‘我不杀你,你杀我吧。’我直接拿刀朝他脖子划了一刀……”
张连顺承认当晚自己也喝了酒,比较兴奋,杀人后出于害怕将尸体藏于冰柜,随后清理了案发现场,次日分尸。
包括当地社区书记在内的多人证实,王志强经常惹是生非,酒后更甚,而张连顺则是个老实本分的人。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连顺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
被告人张连顺在遭遇欺凌时不能冷静、依法处理,持械杀害他人,致被害人死亡,且死后分尸,后果严重,手段残忍,但本案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被告人张连顺在杀人后投案自首,综合本案应当从重以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各个量刑情节,确定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中间范围判处刑罚更为适当。
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被告人张连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志强家属经济损失丧葬费人民币34546.5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二三里编辑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