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某进入申先生所住单元楼(视频截图)
庞某盗窃的物品。记者潘国武摄
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昨日,市民申先生来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侦一大队,看到自己被盗的近20万元物品如数追回,激动得握着民警的手连说“谢谢”。据了解,这些被盗的物品是嫌疑人庞某通过高楼爬窗进入申先生家盗窃的。目前,庞某涉嫌盗窃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申先生居住在人民东路某小区16楼。10月26日晚10时许,申先生回到家中发现,床头柜、抽屉等处被人翻得一片狼藉,但门窗完好无损。他意识到有贼光顾,且很可能还在屋里,于是连忙退出门外并把门反锁,然后报警。
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公园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查看,发现嫌疑人已经离去。申先生清点了财物,确认名表、相机和首饰等贵重物品失盗,涉案价值近20万元。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侦一大队的民警勘查现场后,当天晚上就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
嫌疑人为庞某,今年45岁,曾因盗窃被判刑,几个月前刚刑满释放,目前租住在新阳路附近,平时做钟点工。便衣民警立即到庞某的居住点伏击守候。11月1日下午1时许,庞某回到家时即被抓获。
据庞某供述,他此前在人民东路某小区无意中遇到了申先生,从穿着认定其家境不一般,于是便尾随其进入所住楼层。庞某观察发现,申先生家的阳台和卫生间并没有安装防盗网。随后,他数次到该小区蹲点伺机作案,但均因申先生家里有人无法下手。
案发当晚8时许,庞某戴上鸭舌帽和口罩进入申先生所住楼层,敲门确认家里没有人后,便攀爬步梯窗口翻身进入申先生家实施盗窃。作案得逞后,他担心被人识破,便穿上申先生的皮衣,装扮成业主离开小区。由于不识货加上没有销赃渠道,庞某盗窃得来的财物没有立即转手。昨日,申先生来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侦一大队领回被盗物品。申先生表示,遭遇盗窃后,他已经给家中的阳台和窗户安装了防盗网,屋里也安装了监控探头,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民警借此提醒广大市民,进出小区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看见陌生人应该多问一句或向物业反映。晚上外出时最好打开家中电灯,让人感觉屋里有人;邻里之间也应该相互守望,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反馈。
目前,庞某涉嫌盗窃已被批准逮捕,警方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