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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应该知道的(法律实务)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最让人关心的事情某过于事故认定书了。因为,拿到它,就可以知道双方在事故中责任的大小。而责任的大小,意味着以后双方责任承担的比例,责任小的,少承担赔偿,责任大的,则意味着多赔偿。但是,很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相当大的误解。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应该知道以下几点。

1、应该在什么时间询问律师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很多人在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前会非常焦虑,可以说是逮到一个律师就问一遍,生怕交警处事不公,将对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划到自己这一方。其实,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的建议是,耐心等待事故认定书的做出。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实是一个比较详细的事故认定材料,不仅对事故发生当时的状况做了详实的描述,最重要的是,它还会有做出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及当事人觉得事故认定书有问题的法律救济途径。特别是交警做出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这一块,是应该反复研究,认真看的。这需要我们去翻阅《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去研读一下,交警做出这一认定是不是符合这一条的法律规定,对照后,如果是吻合的,那这个事故认定书是基本没有问题的。如果不放心,那可以咨询专业的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了,这时候问律师才是最好的时机,也就是说,事故认定书拿到手以后,如果觉得有问题的话,可以第一时间咨询律师,这时候咨询律师是最好的时机。要记住,做出事故认定书的权力在于交警,律师是无权的,认定书下达之前询问律师,根本就改变不了任何事情,当然,如果你想走歪门邪道,当我没说。

2、事故认定书应该在多少日之内下达?

这个事情又分为两种情况,那便是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简易程序

适用这种程序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一般是可以有一名交警做出,并且原则上是当场做出事故认定书,当场做出不具备条件的,应该在三日内做出。

(2)普通程序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就应该做出。当然,这是不涉及到检验、鉴定和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况。

3、事故认定书必须要双方当事人的认可签字吗?

这个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不需要,当事人签不签字,认不认可,事故认定书都是有效的,事故认定书生效并不以双方当事人签字为基本要件。当事人不签字,交警只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就可以了。很多当事人认为,我对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认可,有异议,我不签字,事故认定书对我就没有效力,这种想法是完全不对的。

4、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必须要有对救济途径的说明,如果没有的话,这个事故认定书就是不符合规定的认定书。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关于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就给大家说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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