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报道过由于分心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但仍然会有驾驶员犯这一错误。最近,渝北区再次发生一起因分心驾驶导致的事故,该驾驶员也因此受到相应处罚。
11月5日上午9时,渝北交巡警接警称,空港大道瑞丰花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
一辆红色长安车停在路边,其挡风玻璃和左侧车身均有受损。一辆电动三轮车则倾倒在地,车旁躺着一名左腿擦伤的中年男子。民警先对受伤男子伤口进行简单包扎,随后联系120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调查
经查,红色长安车驾驶员胡某,30岁,当天上午驾车行驶至空港大道时,放在包里的手机响起,便左手掌握方向盘,右手准备去接打电话。就在接电话的瞬间,车向左侧偏移,撞倒了左侧车道一辆正常直行的电动三轮车。
经医院检查,三轮车驾驶员仅受轻微擦伤,无大碍。此次事故由胡某驾车接听电话,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负事故全部责任。三轮车驾驶员的医疗费用5000元均由胡某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胡某驾车接电话的违法行为予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对胡某变道影响正常直行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