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边开车边接打手机、收发微信,已经成为不少司机朋友的驾车陋习。当遇到交警同志对此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不少司机或许都不以为然,感觉是交警是在故意“找茬”。其实,这种陋习一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会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人身危害和财产缺失。
2019年11月13日中午13时许,河南省高速总队一支队指挥室接报警称,在机场高速11公里东半幅,发生一起轿车撞击高速公路中央护栏的严重财产损失型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在事故发生现场,事故处理民警看到,一辆黑色轿车的车头朝南逆向停在高速公路中央护栏边,车辆的右前部轮胎卡在中央护栏下,前后部损坏严重,所幸轿车司机李某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根据事故车辆逆向停在高速公路中央护栏边和车辆前后部均严重受损等情况,民警判定在事故发生时,当事轿车发生了大幅度“漂移”。
轿车司机李某告诉民警,事发前,他驾车沿机场高速由航空港区回郑州市区。行车途中,他一边开车高速行驶,一边和朋友微信聊着天,由于精力分散,当他抬头突然发现自己前方的车辆已近在咫尺时,就向右猛打了一大把方向盘,谁知车辆瞬间失去控制,在车辆尾部撞击护栏后,车辆又来了个180度的大“漂移”,最后车头右侧被高速公路中央护栏卡住,车辆才算停了下来。
事故处理民警张迪告诉记者,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因为当事司机李某驾车时收发微信,未能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对突发情况处置不当,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自行承担轿车修理费用和高速公路护栏损坏赔偿费用一万五千元以上。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司机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精力集中,坚决杜绝开车接打电话、收发微信等安全行为,要与前车保持150米左右的安全行车距离,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平平安安出行。 (刘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