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12点多,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接到情指联勤中心指令:辖区某在建工地上发现一枚炮弹。
值班民警徐可成带领辅警立刻赶到现场,由于炮弹已被挖出,看上去疑似迫击炮弹。现场施工的二三十名工人和群众还在围观,非常危险。民警立即疏散人群,并拉起了警戒线,然后向情指联勤中心反馈。
随后情指联勤中心指令治安监督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赶赴现场进行专业处置。
报警群众是工地上的工人,他说,炮弹是挖坑种树时挖出来的,就在工地大门口边上,当时埋在1米多深的地下。
经过确认后,警方用防爆桶将炮弹运走。
据了解,这枚炮弹属于60迫击炮炮弹,长约40厘米,口径60毫米,爆炸威力相当于两三颗手榴弹,最大杀伤范围30到50米左右。炮弹是战争年代遗留下来未爆炸的,但具体年代已经无从考证。
今年以来,我市已经发现了3枚此类炮弹,都是工地上挖出来的,其中两枚已经销毁。
这枚60迫击炮炮弹常年深埋地下,已经锈迹斑斑,引信已经失效,但里面的炸药仍然有效,在特定条件下,还是有可能会爆炸。所以市民发现此类炮弹,千万不要擅自移动、处置,应该立即疏散周边人群,并及时报警,等待公安机关前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