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社长整理福州电动自行车新政第5期,就一车主多辆车的说明,以及大家关心的电动车销售模式的改变!(喜欢请关注)
一车主多辆车的说明:
对于五城区户籍或取得五城区居住证,且一本身份证购买了多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只允许其名下一辆电动自行车更换黄色新号牌,其余的电动自行车允许转移登记,或更换为蓝色新号牌,在回收补偿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
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允许其将名下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或更换为蓝色新号牌,在回收补偿期内可以办理回收补偿。
电动车新销售模式即将上线:
取消现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模式,新注册电动自行车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限量发放黄色新号牌;黄色号牌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自号牌领取之日起不超过4年。
建立新的更加便民的牌证发放方式,需要购买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可登陆APP,点击电动自行车购车信息审核功能模块,确认是否符合新购车辆上牌条件;市民也可自行对照黄色号牌申领“负面清单”,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新购车辆上牌条件。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店购车并网上办理或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实现线上审核、线下购车、线上注册,方便快捷完成车辆登记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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