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先生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装卸工,一个前干活的时候,从高处坠落,伤的很严重,现在最愁的就是后续的治疗以及生活。本就不宽裕的日子,现在雪上加霜。
肋骨骨折、肺挫伤,头部,胸部,腹部外伤,10月12号,兰先生刚刚出院,现在根本没法干活,这一切都是因为9月20号的那次意外。兰先生说,他所在的单位是青岛顺源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平常在胶州的日日顺物流产业园负责装卸,干了两个月,事发那天早上,他在给货车盖篷布时失足掉了下来。
以往操作时工人都会系安全绳,不过兰先生解释,当时因为安全绳不够长,所以就没系,导致他直接从四米多高的车上坠落,之后被送去了医院治疗,好在住院期间单位承担了所有治疗费用,不过出院后就没了动静。
兰先生说,自己每月工资大概5000元,如今不能干活需要在宿舍养伤,妻子还要在一旁照顾他,如此一来,两个人都没了经济来源。兰先生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受的伤,单位应该负责到底,期间跟单位沟通了几次,一直没商量出个结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下午,兰先生夫妻俩首先带着行动员来到了事发地的物流园。门卫拒绝行动员入内,说要联系物流园的一位马经理,同意了才能进。
兰先生说,自己单位的负责人是矫经理,可他的电话一直打不通,眼下,能联系上的人,只有一位在干活现场负责的小郑。
电话联系小郑:你让他去宿舍行了,这是工作地方没必要在这等,这件事要怎么处理也得我们当面跟他说,不可能跟你说。
行动员在物流园门口等待一会,也没有见到有任何相关负责人出面,兰先生受伤公司到底是什么态度?将近下午四点,青岛顺源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矫经理联系上行动员,双方约好第二天早上在广电大厦见面,对兰先生的事他想解释解释。
矫经理表示,当时双方签了协议,不过不方便拍摄,他说,兰先生是七月底才来公司的,属于临时工,他们也没想到,兰先生会发生意外,在这起事故中兰先生本身也存在过失。
矫经理表示,事情发生后,公司一直在积极的处理,承担了治疗费也给兰先生请了陪护,不过家属提出的费用过高,他们没法接受。
那么,兰先生的情况是否符合工伤,在这次事情中,兰先生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律师:伤者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就要看伤者从事的是否是临时性的替代性的工作,如果是就是一种劳务关系,但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应当属于相对稳定的工作。从法律上讲应当属于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即使伤者存在过错也属于工伤。如果单位没投保,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薪留职工资,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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