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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接受的不是加班,而是企业本身

对于80后的我们,从小的教育和职场经历告诉我们企业的安排不容拒绝至少不能对抗,和90后比起来我们显得很“怂”。

这个姑娘做了很多我们不敢做的事,给人感觉尤为舒适,其实这是作为大多数员工不管乐意不乐意都是大家的心声,员工不希望被加班、更不能接受盛气凌人还很有理的无理要求。

对于员工来说其实挺冤的,自己本身安排的好计划开开心心过十一,结果还被不得已当场辞职旅游心情还受到很大影响,有的人觉得员工过于冲动、有的人是公司过于苛刻,而我认为公司的问题远大于个人。我的观点是作为公司须要搞明白几件事:

1、 公司大于个人,首先要让员工觉得公司值得大于个人

2、 员工无辜,应体谅公司,但没义务

3、 管理者的错误是一错再错

1、公司大于个人,首先要让员工觉得公司值得大于个人公司

是否真的大于个人,在于公司是否有这个实力和底气。这么说显得比较市侩和势力,但是本质上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价值交换,公司给员工多少钱,员工则为公司售卖多少时间与价值。

很多大厂能够正大光明996,因为公司能够支付高额的薪酬福利,人才趋之若鹜,明知道肯定是高强度仍然选择,这本质上就是双方默契上的认知,支付的高薪酬是购买了员工的额外加班时间的,员工是需要能够被安排加班调遣,是需要能够随时候命的,这种付出或者直白的说这种交换,员工认为是公司大于个人是值得的。

当然这种值得深层次看,不单单是钱,还包括这个平台附加上给与价值上的提升,几年后员工跳槽能够因为平台而实现自己市场价格的飞跃。

但很多企业对员工要求加班、要求员工付出时,却本身自身不具备让员工能够屈服在自己“淫威”下的实力,也没有能够大把给钱的底气,那么这种要求对于员工看来,则是没有搞清楚自己位置,要让这样的公司大于个人就是一种反人性了。公司不是员工的,员工只会看到收益与支出。

对于企业这一点看,应该看菜吃饭,如果本身不是还没有站在制高点的实力那么对待员工就要有心平气和的姿态,多给员工一些良性体验。

2、员工无辜,应体谅公司,但没义务

这个姑娘挺无辜的,事情不是自己、还因为其他人的事情被强制要求加班被怼辞职。

从公司视角看来,公司任何事情都需要员工去完成,不是落在A头上就是落在B头上,要么不做公司了、要么就必须有人“遭殃”,这是公司的使命,所以在员工不管如何,我们都应该体谅公司。

但对于加班从劳动法角度,员工是可以拒绝企业强制要求加班的,并且这还是没有任何征兆也在员工已经有了安排的情形下,在者这种情况对于员工来讲,员工并没有亏欠公司,反而是公司有求于员工,就是这种“有求于员工”还变成在道德的高地“要求”员工,企业大于个人,这样一种凌厉的态度,对于员工来讲于理接受不了。劳动法都规定不能强制加班于情应该理解公司,于理员工没有义务。

很多公司错就错在把于情当成了于理,把公司大于个人当成了一种理。

3、管理者的错误是一错再错

作为管理者假期没有安排好值班计划,何种原因都是一种管理失误,而本就是公司自己安排失当,还强制要求、居高临下的态度员工不可能接受,这更是错上加错。事情的结果也是最好的证明,安排值班没安排上,员工还离职了。

如果作为领导以为在事情上能够用强横的态度可以压倒员工、能够掩盖自己的错误,那就是一种低情商与管理经验上的匮乏。

企业一直在搞薪酬体系、福利体系、员工敬业度、满意度,我认为企业中层的管理提升了,员工的不满意能降低绝大部分。

大多数的企业管理问题,都是因为管理人员的一错再错。

总结:

很多时候员工迟到就要罚款,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很多时候公司一方面搞着企业的福利改善,一方面却有让员工像乞讨去领救济品一样排着长龙拿福利物资。这样的企业,员工永远无法满意,即便不敢说出来但是都会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上还以最有力的报复。

作为公司一定有特殊状况、一定有需要员工额外付出帮助的时候,但是我们在对待员工的态度上是否有考虑过有一天有需要员工的时候。

从这一点出发,我觉得很多企业的薪酬、福利的方案就找到了出路。做公司如同做人,要别人怎么对你,得要先看你怎么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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