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号下午我去“苏州市华夏口腔医院”看牙,由于该院重重误导走向了拔牙。在拔牙过程中我受罪太大,感觉不对劲,提出换人,就换了一个名叫桑磊的野蛮的穿着白大褂的刚刚两年前(2014年7月7日)拿到执业资格证的白衣魔兽给我拔牙,在他野蛮的操作下给我造成了不该有的过度的创伤,这个方面我考虑到对方肯定会以模糊的理由纠缠,所以这个方面我就暂时保留追究了。但是在桑拔出牙后,故意用剪刀把我的牙龈从上一下子剪到深度达到下牙颌骨的一个豁口(由于当时无法张口,之后照的照片为证),还向我索要两份拔牙钱(拔牙前说好的一百多,拔牙后要三百多),诚信何在?他还是人吗?
他为什么要向我索要两份钱?因为开始导医护士分配给我一个叫周佳琪的穿白大褂的假冒“医生”,在给我拔牙的过程中,由于我受罪太大,也感受到她的操作异常,心中发生质疑,提出换人给我拔牙,事件发生后经查,验证了我的质疑,从其操作分析,周连理论也不具备,这一点也是可以肯定的。经院方自己说,这个根本就不是医生,周佳琪只是2016年7月份从职业技术学校(有没有在这个学校学习存疑,但无论真与假,她的操作说明了一切)毕业,进入这家医院,我看牙时是2016年的10月28号,按此说法,周刚刚进入这家医院两三个月,据内部人士给我透露,周是当年的9月份进入的,按此说法,周刚刚进入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无论按那种说法,周佳琪都不具备独立行医的资格和条件(本身也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可是周却在该医院穿着白大褂自己独立行医,由此可见,这不是周的个人单方面意志可以做的到的,说明医疗机构在我之前就存在着主观故意中的恶意的客观事实,根据该院还有行为人的做法,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是都应该去净化社会,遏制为了金钱利益,去伤害她人和社会,去做民族的败类。这样的败类在社会中效仿蔓延,过去发生在别人身上,今天就撞到了我的头上,明天我们每个人,包括我们的亲人朋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有可能成为人家的刀下试验品或刀下冤魂,为了我们的社会和祖国,希望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法官打破地方保护壁垒,维护法律尊严,惩治那些为了金钱利益主观恶意伤害社会,伤害他人的民族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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