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刘先生,电话:15619849380。被举报人:北京国汇民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国昌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八里庄西98号3层303室。法人代表朱xx,电话:183xxx,事件陈述: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该公司一自称姓杨(010xxx多次电话给我,问寒问暖,并说他们公司是研究并指导A股的专门机构,只需交费360元会员费,就有老师每天一对一指导买入私募票,保证盈利,考虑到会费不高,我便于2016年4月25转款,办理了入会手续。诱我入会后,近10天并未指导A股操作,经反复催问,一叫小催的客服(电话010xxx/137xxx微信略声称,我请老乡吃饭才帮上忙,给你把資料递上了,两天后,一自称李助理(010xxx/159xxx,微信略联系我说,最近A股不好,让作项目,保证每月30%收益,但起步资金必须至少20万,我问什么项目,他说是机密。我便于5月17日入金20万。次日一自称王老师的专家(010xxx/153xxx/152xx卜,微信略,QQ略让我手持身份证及建行卡拍照开户,第三天便通过远程QQ帮我安装交易软件,这时我才知道是作抚州交易所的原油现货,我的交易帐号133198208194539,王老师喊单操作,当天即赚万余元,次日李助理通知再入金10万可赚更多钱,我便于5月20,5月23日两次共入金10万,但此后短短4个交易日,账面已经亏损21.5万元(以上有建行流水名细和聊天记录为证。此刻我已觉得这个平台不正规,它不会在投资者不懂任何交易规则,未提示任何风险也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一下子让投资者损失这么多,感觉上当受骗,便于2016年6月6日将余额8.6万元转出,我说再不作这了,我还是想请老师指导A股操作,客服小崔(同上说,那你就须再交588元,才有老师进行指导,随即我便于2016年6月17日再次打款给公司,李助理(同上说A股行情不好,公司见于你损失较多,有一于老师,他是我们黄总同学,负责机构部工作,一般不带会员,你情况特殊,通过关系我们让他带你本,还微信截图给我,经不住诱惑,于是我再次受骗:第二天,一自称于老师(159xxx的专家,让我手持身份证,建行卡拍照开户,并随即通过QQ发来交易软件并远程安装好,于2016年7月7日指导入金5万,才说是作湖南银楼的天燃气现货,我一时很茫然,他说您尽管放心,保证赚钱,但仅交易两天,便亏损1.26万元。可是以上三人联手动员我入金10万,并说钱多才好赚钱,只所以亏,是因为钱太少了不便操作。(以上有建行流水名细和聊天记录为证,我觉得不行,便于2016年7月11日将余额3.74万元转出。 到了2016年9月,李助理(同上说,你不愿意作现货,就作股票吧,他们公司与合作的华夏商品交易所的头头是中央领导的亲属,相当有背景,让我入金20万,保赚不赔,我同意后,便走上了第三次被骗之路。李助理便让我手持身份证,银行卡拍照开户,远程帮、我安装好软件后,便指导入金,我的交易帐号是1021000066,从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11月3日共计入金20万,起初李助理指导申购新股,每次虽只中1股两股,但沒亏钱,觉得没意思不挣钱,李助理又说已和交易所达成协议,作T赚钱,2016年11月份,李助理说先作两次202005(亚练古树股票,保证每次赚6%出,你看看是否属实,而这两次仓位由他喊单,每次买入金额不足1万元,结果两次果然拉6%左右,然而第三次让20万满仓在93元买入后,次日起便连续跌七个停板。此时与李联系说,我想出,实在受不了,他便同意在32元卖出一半,并说维持前面所说短期目标125元,中期目标215元不变(有聊天记录为证,此后我便在33元上下分两次全部卖出,损失12.6万元。现股价仅10元左右。显然该公司与华夏购销汇涉嫌违规“类证券“交易活动,非法串通虚拟发行,伙同交易所引诱投资者高位接盘,随后连续跌停,把投资者洗劫一空。是明显的诈骗犯罪行为。公司违法实事:1,公司涉嫌从非法渠道获取个人信息2,虚假宣传,承诺30%以上高收益,指导老师利用客户的无知和对他们的绝对信任,频繁喊单,重仓操作,设计强行平仓、重仓、锁 仓,从而达到赚取高额手续费的同时,赚取客户亏损资金之目的。资金由第三方建行托管,其实际资金进入了交易所非法现货交易的帐户3公司交易模式为低保证金交易,高杠杆T十04,各会员单位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并非为了收取或交付现货实物,而是通过买入卖出之间价差实现盈利,且可以连续买空卖空交易5,公司提供的行情软件,只有行情价格变动,且在同一价位无论挂多少手单都可以瞬间成交,其实就是做市商6,非法经营违规开户,代签协议,违反有关客户协议都必须以亲笔签名和电子记录进行确认,并双方各执一份之规定7使用非法手段,使用非法软件谋取利益8,公司挂羊头,卖狗肉,涉嫌非法经营。挂名指导A股投资,实为非法现货交易的平台当托,涉嫌合伙实施诈骗。以上事实,完全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达到非法暴利之目的。违法依据:1,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令[2013]第3号文件2,证监办发[2013]111号文件3,国发[2011]38号文件4,国办发[2012]37号文件5,《2010年最高人民检查院,保安部关于保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6,今年1月11日央视在两个时段报道《证监会集中治理整顿交易场所违法违规问题》与《非法交易将被清查各种欺诈,充斥网络和电话》的新闻。7,国办函(201023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9,《民法通则》。依据以上实事及依据,北京股票王研究网涉嫌合同诈骗,网络诈骗和非法经营。诉求:1,公司退还我两次被骗入会费(汇款凭证948.0元2,与三家交易所非法现货交易平台共同赔付被骗35.36万元(经与以上三家交易所交涉已退还我28.5万元还应退还我6·86万元3,提请有关部门对该公司依法予以查处,以防更多的人上当受骗,还社会以和谐,人民以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