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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房贷"商转公"无需结清贷款就可转(流程图)

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发出《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12月30日起,在南宁中心缴存的职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用自己筹资结清贷款了,而是由南宁中心审批通过后,顺位抵押,由南宁中心直接转款给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通过案例解读了具体的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流程图(农业银行)。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流程图(建设银行)。

办理“商转公”,不用自行结清商贷了

蓝先生是南宁一家企业的职工,购买了首套商品房,在购房时,使用了商业按揭贷款,向某银行借款60万元,借款30年,利率上浮20%。

他需要向银行偿还利息67万余元,每月月供3551元。如果蓝先生将该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同样以60万元来计算,因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其利息总额为34万元,月供仅为2611元,每月可以少还940元。

此前,蓝先生想办理商转公业务,须自行筹措近60万元结清银行欠款后,再将房屋抵押给南宁中心;若不办理“商转公”,他每年则要多还1.1万余元的利息。这令蓝先生很为难。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降低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门槛,减轻南宁市民商业贷款购房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

南宁中心从12月30日起,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以下简称“‘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

经南宁中心审批同意,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无需自行结清商贷,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即可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贷账户用于结清商贷。今后,市民碰到蓝先生这样的情况就不用为难了。

“商转公”贷款,额度和年限如何计算

市民钟先生2014年向某银行贷款70万元,贷款时限为20年(240期),如今已经还款5年(60期),还剩下本金58万余元,他可以申请“商转公”吗?如果可以,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贷款的年限是多久呢?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参照南宁中心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且同时要符合下列要求:一是贷款额度不高于商贷的贷款本金余额;二是贷款年限不高于商贷的剩余贷款年限。

以钟先生为例,南宁中心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60万元,钟先生只能按照商贷本金的余额来申请,即58万余元;另外,钟先生在办理商贷时,申请的偿还年限为20年,目前,已还款5年,其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能超过15年。

该如何办理,两家银行成“先行者”

市民郭先生2018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工商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100万元,该房屋将于2020年交付,目前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他能否申请“商转公”顺位抵押?另外,郭先生购房时,尚未结婚,婚后,其妻要求添加自己的名字,是否影响商转公?

借款人及其配偶符合南宁中心“商转公”顺位抵押条件,才能办理。目前,郭先生暂时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第一,商贷发放行与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为同一家银行,目前,南宁中心已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约,在上述两家银行办理商贷的客户才能办理“商转公”,其他商业银行将陆续跟进合作,若是自行结清贷款的“商转公”,不受商贷所在行限制,仍正常受理;

第二,借款人须已取得该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且该自住住房只办理过商贷发放行的一笔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记录。郭先生的房屋尚未交付,要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办理;

第三,该自住住房在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期间不能增加其他抵押权人,因此,如果郭先生想增加妻子为共有产权人,须避开“商转公”期间;

第四,目前,“商转公”仅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郭先生的商贷剩余本金超过60万元,如果想办理该业务有两个解决办法,一是自筹约40万元资金再进行公积金贷款60万元,二是待条件成熟后,南宁中心将开展“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组合贷款,届时,郭先生再提出申请。

市民如有不理解的地方,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或到南宁中心贷款服务部(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D座5楼)现场咨询。另外,南宁中心六县管理部、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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