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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他到底还能不能坐私人飞机,住自家万达酒店?

每经编辑:赵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王思聪的“水逆”还在持续。

11月9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王思聪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

文件显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图片来源:截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此前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11月4日,执行标的约为1.51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已经被限制消费,王思聪暂时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介绍: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在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限制消费: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者之间的关系,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来,普通的一个执行案件,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就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这里面的立法本意也比较简单:如果你都没有钱来还执行案件的钱,那你就不应该进行高消费或者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因此,适用该措施的门槛较低,立法的本意也是通过间接的限制手段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消息很快登上热搜,但不少人发出这样的调侃:

不能坐飞机了,但小王有私人飞机啊;不让住星级酒店了,自家的万达酒店难道不让他进?

果真如此吗?每经小编进行了一番查证。

根据上述“限消令”中的描述,王思聪被禁止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通读下来,其实第(三)至第(八)项都很清晰。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这些高消费场所,王思聪暂时都不能去了。

而比较让人疑惑的就是——到底哪些交通工具可以坐,哪些不可以?

私家车:可以。不过买车不行。

火车/动车:被限制高消费可以坐火车,但是不能坐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都不能乘坐;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不能坐(也就是只有二等座/站票)。

资料图,图文无关(来源:摄图网)

轮船:被限制高消费意味着不能坐二等以上的舱位。

轮船舱位等级大致可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和坐席。不同客船的分级名称不完全相同(有的还分A、B舱)。主要以客舱的大小、配置的设施和提供的服务来区分。

下面是某艘客船的分级标准。

一等、特等和贵宾舱是两人舱,在甲板最上层,有窗户,房间内两个平铺,设备一般有独立卫浴设备电视沙发等。两人舱也称豪华舱。

二等A、二等B为四人舱,在甲板上层,有窗户,部分二等A有独立卫浴设备。

三等A、三等B,为六至八人舱。在甲板以上,有窗户,有公共洗漱间。

四等A为十二至十六人。在甲板以下,无窗户,有公共洗漱间,四等B舱内人数相对比较多一些。

飞机:被限制消费后,所有的客机航班都不能坐了。许多网友疑惑的则是——私人飞机不用买机票,被“限消”之后,可不可以直接去机场走VIP通道登机呢?

2017年,王思聪朋友圈晒图带爱犬坐私人飞机,曾引发热议

答案还是——不行,但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私人飞机是王思聪的个人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即前文禁止的九种消费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如今王思聪要买机票,得先问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同不同意。而如果他基于“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理由,使用自己的私人飞机,就得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才能去坐。

那么王思聪能不能坐别人的私人飞机呢?今年5月,广东高院发布的全国首个《关于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人名单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这一段可供参考——

问:被限制消费后,被执行人能否以他人财产实施被禁止的消费行为或接受被禁止的消费服务?

答:不可以。

最后再简单说说“住万达酒店”是否可行。

限制消费令中规定,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严格来说,“带星”的宾馆、酒店,都是不能住的。

不过每经小编注意到,广东高院的上述文件里专门提到,对于相关文件规定不一的,暂按相对较宽的标准执行,如限制住宿的酒店可暂按“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的规定掌握。

有资料显示,业内通常对一至五星级酒店分为:一至二星列为星级序列中的低档,三星为中档,四星为高档,五星为豪华。

截自万达酒店及度假村官网

根据万达酒店及度假村官网信息,其旗下拥有的五大酒店品牌,定位都不低,分别为万达瑞华(奢华)、万达文华(豪华)、万达嘉华(高端)、万达锦华(高端精选)以及万达美华(超中端)。

这样看来,被限制消费的王思聪要住万达酒店,也挺悬的。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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