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桥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万钧在高管学习会上讲话
11月4日,狮桥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万钧组织集团核心高管团队针对《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第一轮宣贯学习,并要求将《条例》和《意见》印刷下发,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全员宣贯、学习和考核,在深入理解、学习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到位。
万钧强调,《条例》、《意见》的出台,以及天津金融局的培训非常及时且必要,为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标准。《条例》中所强调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应当确保租赁物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形成良好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承租人信用评估、事后追偿和处理制度以及风险预警机制。鼓励和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等要求,与狮桥一贯坚持的“真租赁”、“支持小微、践行普惠”战略不谋而合,这不但是对狮桥战略布局和业务模式的莫大肯定,更是对狮桥不忘初心合规经营的切实鼓舞与支持。
万钧要求,《条例》、《意见》必须成为狮桥日常业务开展及各项工作推进的原则和门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违背。对《条例》、《意见》的学习也应该长期持续不断强化,各事业部要指派专人负责进行分批次、多形式的线上线下学习考核,务必将“合规经营意识”贯彻到每一名员工并切实保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