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姜丹尼尔经纪公司KONNECT娱乐方面表示:“本公司9月初以我司自己收集的数据和发送至举报专用帐户的数据为基础,筛选了习惯性的恶意帖子和惯犯,第一次以刑法第311条侮辱罪(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监禁,200万韩元以下罚款)等嫌疑,向首尔江南警察署提出诉状。“今天(16日)通过追加筛选的资料,完成了第2次诉状提交。案件也将和第一次进行的一样,依次移交给各个管辖地区,绝对不会进行协商和妥善处理,将采取强硬的应对措施。”接着补充说:“第一次的诉状现在正处于调查的收尾阶段。在调查完全结束之前不能介绍调查情况,请大家谅解,等调查结束后会尽快转达消息。”经纪公司称,在第一次提出诉讼后的3个月时间里,通过约4千多条的举报信息收集了数十万份资料。并强调“本公司为了保护所属艺人姜丹尼尔和各位粉丝的权益,将继续努力下去。”